学术之家购物车0
400-888-7501
首页 北京期刊 杂志介绍(非官网)
首都建设报

首都建设报

部级期刊

主管单位: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  主办单位: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

收录信息:
知网收录(中)

首都建设报简介

《首都建设报》国内统一刊号CN11-0232,邮发代号1-328,1991年6月30日创刊,前身是《城建信息报》,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,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主办,是北京市国资委指定官方信息发布媒体、首都国资领域权威行业周报,现为彩色对开八版、周三刊全国公开发行。报纸确立“全心全意为国资国企服务”办报宗旨,从创刊初期聚焦北京城建规划,转型为立足首都国资改革、统筹城市建设与国企发展的专业报刊。

报刊版面设置完善,常设头版要闻、国资政策、国企党建、产业纵深、城建基建、品牌企业、职工民生等栏目,内容权威刊发北京市国资监管新政、市属国企改革动态、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、国资投融资、国企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资讯,深度调研汽车、基建、地产、金融、公用事业等北京重点国企产业现状,专访企业高管,梳理国企转型升级案例,兼顾政策指导性与行业实用性。

报纸核心受众为北京市属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、各大央企驻京单位、北京市属国企管理层、党务与宣传从业者、基建行业从业人员,依托系统订阅、定点投递覆盖北京全系统国资单位,是国企干部获取政策、行业交流的主流纸媒载体。报社积极推进融媒体建设,运营官方微信、电子报等新媒体平台,常年组织国企评优、企业走访、行业座谈、通讯员交流等线下活动。三十余年来,紧跟首都城市建设与国资国企改革步伐,立足北京本土产业,以权威、务实的采编特色,成为记录首都城建变迁、见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专业媒体。

首都建设报栏目设置

要闻、新闻、特别报道、周末、企业、党建、专题、光影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转载外网、自媒体文稿必须溯源核验首发平台资质,无新闻发布资质的自媒体内容禁止直接转载,确需节选素材要多方核实事实、标注来源出处,未经核实网文整稿一律拒用。

2.转载中央主流媒体通稿原则上不改动正文内容,仅适配本地版面微调标题,擅自篡改通稿观点、删减政策原文的稿件退回复原,局部适配修改内容需经复审编审签字确认。

3.自由来稿、群众投稿实行分级核查,私人来稿涉及政务、敏感事项必须对接对应职能部门求证事实,纯文学副刊稿件核查价值观导向,低俗、负能量来稿直接退稿不予刊发。

4.重大舆论监督稿件落实提级终审制度,曝光事项提前与被监督单位主管部门沟通核实,不能仅凭单方投诉单方面刊发批评报道,偏颇失实监督文稿暂停刊发、补充交叉取证。

5.舆论监督报道把握客观尺度,聚焦问题整改方向,不刻意深挖负面细节、不搞全盘否定式报道,曝光内容以查实证据为准,证据不足的监督选题暂缓成文刊发。

6.突发事件应急报道审稿遵循属地宣传部门管控口径,突发事故、群体性事件稿件按照上级统一发布通稿刊发,自行采写的突发事件稿件未经宣传部门审定不得擅自上版。

7.严格落地三审三校全流程,初审把事实与文字差错、复审把政策与导向、终审统筹版面与发布风险,三级审核必须逐项签字留档,缺任一环节签字稿件严禁付印。

8.三校分工落实,一校改字词标点、二校核事实数据、三校统版面格式与配图,校对发现重大导向、事实问题直接退回初审重审,不跨流程简易放行稿件。

9.重要节点(重大节庆、全国两会、重大专项活动)全部稿件实行主编终审制,所有版面内容提高审稿标准,加设专人抽检复核,问题稿件当即撤版、限时整改完毕。

10.稿件修改留痕存档,各级审稿修改意见书面标注留存归档,稿件反复修改三次以上仍存导向、事实硬伤直接作废重写,修改底稿作为采编考核备查资料妥善保管。

网友评论(不代表本站观点)

首都建设报评论

免责声明

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,请联系出版商,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苏州胡同61号,邮编:100005。